每個女人,鞋櫃裡都藏著好多雙的鞋子。
那些鞋子,讓人既愛又恨。
愛的,是它們勾人目光的絕美設計。
水鑽的,耀眼奢華。
緞面的,優雅溫潤。
漆皮的,時髦亮眼。
蝴蝶結,俏皮可人。
穿上它們,邁出的每一步,
都耀眼的像打上聚光燈。
恨的,是它們折騰雙腳的絕頂功夫。
走十步,還有蜻蜓點水的輕盈。一百步,
腳跟開始酸疼抗議。
一百步以上,美麗鞋子,逐漸變成殘忍刑具。
先是紅腫發脹,隱約灼熱;再來,
連水泡都磨出來了。
再勉強走下去,水泡破了,更是疼痛難耐
脫下鞋子,看著自己受盡折磨的腳。
幾天後,勉強再穿上第二次。
走沒有幾步路,就開始咬牙切齒。
第三次,從鞋櫃裡拎出這雙鞋,妳遲疑了。
看看鞋子,再看看自己的腳。
「真可惜,這麼漂亮的一雙鞋,卻這麼不好穿。」
妳嘆了口氣,不捨的用目光撫摸著鞋子,然後決定:
「再去挑挑看吧,說不定可以找到好穿又好看的鞋子。」
女人們,早早就知道了一個真理:越是美麗的鞋子,
卻是咬腳。可是女人永遠不放棄尋找。
我們的目光滑過一排又一排的展示架,
雙腳塞進一雙又一雙不合適的鞋子裡,
同時堅定的相信:終有一天,我們會挑到一雙絕美、
又不為難主人的好鞋。
女人挑鞋這回事,跟尋找男人,
還真有那麼一點像。
男人跟鞋子一樣,都讓女人又愛又恨。愛的,
是男人種種的迷人特質。
不羈的,風般迷人。幽默的,
逗人開心。粗礦的,
勾人神魂 脆弱的,激發母愛。
偎著自己心愛的男人,
跨出每一步,都覺得自己明媚動人。
恨的,是男人讓自已傷心流淚的惡劣本事。
接下來,男人和鞋子一樣,
讓女人開始痛恨起自己的眼光。
女人們,早早就知道了另一個真理:
越是迷人的男子,越容易讓人傷心。
可惜的是:女人放棄一個男人,永遠不像放棄一雙鞋子,
那麼毅然絕然。不適合的鞋子,咬腳。不適合的男人,咬心。
女人懂得及時放棄一雙鞋子,赦免自己的腳。
卻不知道該如何離開一個不適合的男人,放自己一馬。
幸好,身為女人,即使腳再痛、心再疼,我們還是願意用力相信:
總有一天,我們會找到一雙美麗又不傷腳的,好鞋子。
總有一天,我們會找到一個優質又不變心的,好男人。